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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子项目负责人:
根据中地调函[2015]143号精神,续作子项目年度工作方案在2014年度考核报告基础上,对照2015年度任务书,进一步修改后报组织审查单位审批。请各项目组于2015年6月10日(星期三)前完成续作子项目年度工作方案,并将5份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提交科技处。 特此通知。
科技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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